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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HAC2019184论证公示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7143 更新时间:2019/12/13 11:39:1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采购人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项目名称

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

预算价

500万元

联系人

张涛

联系方式

13034477529

采购人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地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

采购项目内容

参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制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 战略目标与指标体系2. 区域协调发展3.国土空间格局优化4.国土空间重要支撑体系5.城镇功能结构优化6.乡村振兴发展7.土地利用控制8.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9.城市文化与风貌保护10.安全韧性与基础设施11.国土空间生态修复12.规划实施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自2015年开始承担红安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具备了编制红安县国土空间单体规划的一定工作基础,原编制的规划内容可有效的衔接下一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为保证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连续性完整性,有利于缩短编制周期,具有合法性和唯一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中规院资质过硬,技术力量雄厚,团队精神强劲,能保规划质量。

2.中规院承担过该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有丰富的工作基础及相关资料,能有效的与下段工作进行衔接,能确保进度。

3.中规院自2015年起承担本县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

4.中规院是我县对口扶贫部门,在价格上更优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红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选择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单一来源服务供应商。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张许恩

红安县林业局

中级

韩用春

红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高级

周春花

红安县财政局

中级

拟成交价格

以正式采购洽谈确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供应商拟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该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除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日期:2019121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13-5285600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2707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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