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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县砖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497 更新时间:2008/11/1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2008]22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原县砖厂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m2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01

原县砖厂

4194.5

住宅

70

100

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1月26日11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26日上午11时,到城关镇金沙大道红安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中心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26日,到城关镇金沙大道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8年11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10时,地点为综合招投标中心。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城关镇金沙大道钟楼

联系电话:0713—5281627   15807259918

联 系 人:袁鹏程

开户单位: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营业部

帐    号:637201040000593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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