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补充公告 >> 正文
红安县东方小学附属幼儿园供电供水工程项目HAJ2019107补充公告
所属栏目:【补充公告】 点击数:8613 更新时间:2019/10/26 12:42:13 【字体: 】【关闭窗口

附件:红安县东方小学附属幼儿园供电供排水工程项目.doc

红安县东方小学附属幼儿园供电供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补充公告

中心编号:HAJ2019107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红安县东方小学附属幼儿园供电供水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191022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11415:00时。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商务

部分

20分

项目管理班子

7分)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素质、管理经验等综合评分0-7分,最高得7分;

服务承诺

(4分)

提供能保证不更换拟派项目班子的承诺,并保证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得4分,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9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前推36个月)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8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每项得3分,最多得9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现变更为:

商务

部分

20分

项目管理班子

(12分)

具备给排水工程师职称每有一人得3分,满分9分

具备电气工程师职称得3分,满分3分

服务承诺

(4分)

提供能保证不更换拟派项目班子的承诺,并保证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得4分,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4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前推36个月)承担过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4分,否则不得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另附招标文件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26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