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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监理HAC2019130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8162 更新时间:2019/10/24 9:23:01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AC2019130)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HAC2019130二、项目名称: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监理三、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1、采购内容:为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2、服务期限:前期准备+施工期+工程保修期。 四、项目预算:30万元。(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超过以上采购预算的,其投标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作出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并在网员注册时须提供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承诺的网页截图; 4、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2、本项目投标企业在网员注册时,网上注册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标事前信用承诺书网页截图、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止。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2号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2号开标室。 届时请各位投标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九、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 地址:红安县杏花乡镇 联系人:熊海涛 电话:13872003536 十一、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十二、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王文兰 杨 武 联系电话:5253007/15971377904/13872002320/ 地 址: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 监管部门: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沈主任 电 话:0713-5285600/1332994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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