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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出让17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764 更新时间:2008/12/1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2008]32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7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出让金)

(万元)

01

城关镇金沙大道

24.95

商业

40

1.0

1.4

02

城关镇金沙大道

16.63

商业

40

0.5

0.9

03

城关镇王家畈

235.2

住宅

70

2.0

5.4

04

城关镇

环城村北门岗后街

50.6

住宅

70

1.0

1.4

05

杏花乡

蔬菜村河坎小组

83.72

住宅

70

1.0

1.5

06

杏花乡

培城村胡家湾

96.6

住宅

70

1.0

2.0

07

杏花乡蔬菜村一组

138

住宅

70

1.0

1.8

08

杏花乡蔬菜村一组

138

住宅

70

1.0

1.9

09

城关镇北门岗后街

97.21

住宅

70

1.0

2.8

10

城关镇

环城村墩子塘

142.79

住宅

70

2.0

4.2

11

城关镇

环城村墩子塘

206.14

住宅

70

2.0

5.9

12

城关镇

环城村墩子塘

198.64

住宅

70

2.0

5.8

13

城关镇

环城村墩子塘

140.75

住宅

70

2.0

4.4

14

杏花乡

培城村胡家湾

135.0

住宅

70

2.0

2.8

15

杏花乡

培城村胡家湾

205.88

住宅

70

2.0

4.3

16

杏花乡

培城村胡家湾

144.05

住宅

70

1.0

3.0

17

杏花乡

培城村胡家湾

163.24

住宅

70

1.0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      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23日,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申请人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23日,到金沙大道钟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8年12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

2008年12月11日10时至2008年12月23日10时。节假日不休。

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  0713--5281627           

联 系 人:  袁鹏程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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