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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红土资告字[2009]14号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482 更新时间:2009/10/16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2009]14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出让金)

(万元)

01

杏花乡建苏村田铺湾

241.2

住宅

70年

1

3.97

02

杏花乡建苏村田铺湾

386.82

2

7.17

03

城关镇解放南街

309.7

3

9.58

04

城关镇园艺村肖家湾

100

1

1.81

05

杏花乡培城村胡家湾

104.5

1

2.08

06

城关镇机场东村

99.38

1

2.0

07

城关镇机场东村

193.0

1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      10月14日2009年10月27日,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申请人于2009年10月14日2009年10月27日,到金沙大道钟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6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9年10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

2009年10月14日10时至2009年10月27日10时。

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  0713--5281627           

联 系 人:  袁鹏程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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