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土地产权 >> 正文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红土资告字[2011]13号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522 更新时间:2011/9/14 【字体: 】【关闭窗口

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商贸流通,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红安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绿

01

红安县原电影院

3749

商业

住宅

≤3.5

≤35%

≥30%

40

70

800

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停车位(地面)不少于50个,地下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建设的超市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且须自主经营,不得分割出租;

4、建设实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数字影院;

5、申请人须在红安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参与竞买,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6、动工时间要求成交之日后12个月完工,18个月开业。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    年9月14日至2011年10月3日,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申请人于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10月11日,到金沙大道钟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按规定在2011年10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

2011年10月4日10时至2011年10月13日10时。

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  0713--5281627           

联 系 人:  袁鹏程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1年9月14日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