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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将领路道路工程HAJ2019012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所属栏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数:5086 更新时间:2019/3/7 17:09:21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将领路道路工程?xml:namespace>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心备案编号:HAJ2019012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将领路道路工程招标于2019年2月11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3月7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9年3月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陈杨 彭建玲 许亚林 刘小波 刘春华 2、招标控制价:11650483.67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红安县建设大厦十楼 联系人:刘春华 电 话:136360669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培城路 联 系 人:姜爽 电 话:13409990616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 电 话: 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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