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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红土资告字[2013]25号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753 更新时间:2013/10/3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2013]25号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出让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01

红安县永河镇永河村河西湾

1685

住宅

<2.4

<40%

≥25%

70

50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      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11日,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申请人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11日,到金沙大道钟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13年11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

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12日10时。

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三)起始价不含镇政府前期投入50万元,竞得后自行向永河政府交纳。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红安县支行永佳河分理处

帐    号: 17637601040001238

联系电话:  0713--5281627  

联 系 人:  袁鹏程   樊友志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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