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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程HAJ2018103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5387 更新时间:2018/11/12 9:01:14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编号:HAJ201810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安县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程,已由红安县发改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18]98号文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红安县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金沙河水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1139.35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2.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7日;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红安县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招标; 2.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利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两项业绩的《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扫描件(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3.5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6其他要求 (1)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管理办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B证、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上岗或培训合格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到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成功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4.4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12月4日16:00时前交纳,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联系电话:0713-51809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地址: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5.4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地址: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红安县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晓清 电 话:138720423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7号名士1号4栋12楼 联 系 人:胡旺生、华素芳 电 话:13247176822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 电 话:0713-5256733 2018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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