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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政府驻阳逻办事处产权转让公告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3982 更新时间:2006/6/22 【字体: 】【关闭窗口

产 权 转 让 公 告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决定,红安县人民政府驻阳逻办事处整体产权转让在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

基本情况:红安县人民政府驻阳逻办事处因机构撤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红安县人民政府驻阳逻办事处整体国有资产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国用(94)字第m20530405号,用地面积:6842.5平方米,四至为:东抵潘龙路以外墙为界;南以院墙为界;西以院墙为界;北以院墙为界。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新房房自字第2-0004号,建筑面积168平方米。转让底价: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和结合当地市场价格,经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转让底价为105万元。

受让条件:1、受让后由受让方三天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2、经签订受让合同后,由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有关过户手续、清场和一切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3、受让方报名时向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次性交纳保证金10万元。

欢迎有意者前来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及咨询、查勘标的时间:2006年3月10日至2006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0713—5256733     13593666909

 

红安县人民政府驻阳逻办事处

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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