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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倒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监理招标)HAC2018069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4231 更新时间:2018/6/25 9:42:32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倒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监理招标)?xml:namespace> 中心编号:HAC2018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倒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监理招标)(招标编号:HBCZ-18080509-181125),项目业主为红安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红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安倒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红安县倒水河流域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约244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a、对倒水河(城北水厂-李家畈段)及倒水河(贡家河村—四里棚段)进行河道清淤,清淤河道总长度7km,总清淤量91.2万立方米。b、对倒水河(张澄-吴家院墙河段)进行植被恢复,生态恢复总面积68.1万平方米。c、建设倒水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一座。d、根据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分别处理生活污水20000m3/d和城区污水处理厂40000m3/d。 本次项目监理内容包含红安倒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主要为河道清於、污水处理、植被恢复等工程监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监理服务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委托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8本项目控制价: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投资总额的1.6%,包括整个项目所有监理内容,各投标单位报价不能高于其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中标后监理服务费分阶段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相应比例支付,监理服务费=项目实际投资额×投标报价百分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4投标人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2016和2017年连续三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5.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5.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xml:namespace> 5.4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交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中心备案编号:HAC201806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参照上述文件要求,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及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与,项目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6.2开标时间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 邮 编: 438000 联 系 人: 李国辉 电 话: 1597286662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座7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高卫星、赵安林、高玉玲 电 话: 189862051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http://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562557524480 9.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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