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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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办事指南】 点击数:17111 更新时间:2018/5/14 16:57:04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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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计划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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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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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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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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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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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采购金额合计
(元) |
上级财政专项
(元) |
本级财政安排
(元) |
单位自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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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求 |
采购类别 |
£货物 £服务 £工程 |
是否进口产品 |
£是 £否 |
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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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 |
£是 £否 |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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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或工期 |
(天) |
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
集采机构或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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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 价 £单一来源 |
承 诺 书
我单位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同时按财库【2015】135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公告。如未履行,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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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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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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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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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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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备案表一式三份,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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