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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HAC2018027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2452 更新时间:2018/3/16 9:10:21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心备案编号:HAC2018027

依据湖北省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红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的投标人投标。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一、项目名称:红安县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A2017C005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红安县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项目固定金额:

第一包段:城镇职工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所需资金按45/人/的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参保人员约3.4万人。

第二包段:城乡居民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所需资金按50元/人/年的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参保人员约50万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必须具备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公司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本项目投标人;

8、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意外保险的承办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2018316日至2018322日下午16:00时止(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段分别递交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即:2018411下午1600时前交纳至指定账户。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13-5164516

、公告期限:2018316-2018322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41214:30—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412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红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联系人:王局长           电话:189717047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联系人李一              电话:18071810855   

 址:www.bdzb.com.cn       邮箱:hbbdzb@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话:0713-5256733 

、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aggzyjy.com/

(三)湖北保都招标网:http://www.bdzb.com.cn/

十五、异议和质疑

已报名的响应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文件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和质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在接到异议和质疑后将在咨询有关专家后对此作出合理修改。在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投标人所提出的异议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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