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谢家岔等21座新出现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心编号:HAJ2018010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谢家岔等21座新出现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于2018年1月12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2月8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8年2月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红安县水电建筑安装公司 |
武汉康庄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浠水县水电工程处 |
投标报价
(元) |
10034140.93 |
10242513.08 |
9577572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14】010230 |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091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084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及证书编号 |
石建红
水利
鄂242091014135 |
夏红明
水利
鄂242060809478 |
杨曙光
水利
鄂242121220808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红安县狮子望月等十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红安县小火连畈等十九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标段;
3、红安县木耳地等十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4、红安县2014年度农村小型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县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5、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施工第一标段 |
1、红安鄢家河永佳河镇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第三标段;
2、红安县木耳地等十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3、红安县六斗冲等十二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4、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度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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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浠水县细响水河等11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蕲春30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标段;
3、浠水县2015年度青年水等5座小(二)型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4、浠水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兰溪镇至清泉镇段)第1标段;
5、浠水县城山等8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
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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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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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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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武汉康庄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红安县水电建筑安装公司 |
浠水县水电工程处 |
投标报价(元) |
6002206.82 |
6118713.51 |
6124581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091 |
(鄂)JZ安许证字【2014】010230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084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及证书编号 |
夏红明
水利
鄂242091014135 |
石建红
水利
鄂242060809478 |
杨曙光
水利
鄂242121220808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红安鄢家河永佳河镇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第三标段;
2、红安县木耳地等十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3、红安县六斗冲等十二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4、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度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5、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东堤护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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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安县狮子望月等十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红安县小火连畈等十九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标段;
3、红安县木耳地等十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4、红安县2014年度农村小型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县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5、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施工第一标段 |
1、浠水县细响水河等11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蕲春30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标段;
3、浠水县2015年度青年水等5座小(二)型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4、浠水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兰溪镇至清泉镇段)第1标段;
5、浠水县城山等8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
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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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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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12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红安县金沙河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贺科长
电 话:134767272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联系人:刘英、董凌霄、张思宇
电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3.行业主管部门:红安县水利局
地址:红安县金沙河水库管理处
电话(传真):0713-524189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0713-5256733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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