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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拟建城南机动车销售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 |||||||||||||||||||||||||||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3800 更新时间:2013/6/6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拟建城南机动车销售市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对红安县拟建城南机动车销售市场地块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资产采用挂牌转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转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6月6日至 2013年6月25日到湖北省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获取挂牌转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年6月6至2013年7月3日提交书面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单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7月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资产挂牌转让活动起止时间定于2013年6月26日上午10:00至2013年7月5日10:00,接受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周末不休),报价地点在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如7月5日10:00挂牌期满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组织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自7月8日起按照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七、本次挂牌转让地块位于红安县迎宾大道,处在进出红安县城的南大门通道位置。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段,周边人流量较大,建成后将成为红安县最大专业机动车销售市场,并可配建首个汽车4s店,经营前景广阔,有较大升值空间,自公告之日起该标的接受投资人考察和踏勘,欢迎来电联系咨询。 八.挂牌组织方对该地块只作现状出让,不承担“三通一平”建设费。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红安网》、《红安县招标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13-5168198 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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