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正文
红安县人民法院新建占店法庭工程HAJ2017152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栏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数:2718 更新时间:2018/1/10 15:08:5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人民法院新建占店法庭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心编号:HAJ2017152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人民法院新建占店法庭工程招标于20171215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110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81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人民法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三名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红安县七里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安诚建筑有限公司

湖北宏万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1274587.99

1272049.00

1279696.56

1279696.56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日历天)

150

150

150

150

投标人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506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526-2

(鄂)JZ安许证字【2007000566-1/2

(鄂)JZ安许证字【2004010766-1/2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及证书编号

潘爱华

建筑工程

242141768165

吴伟波

建筑工程

01473426

方应平

建筑工程

00288399

王慧超

建筑工程

鄂建安B201503071985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红安大剧院

/

/

/

获奖信息

楚天杯

/

/

/

其他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111日至201811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吴红斌

  话:189072508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黄冈市胜利街22

   人:胡红林

   话:13581276958

监 管 部  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   

    话:0713-5256733 

2018110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