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邀请招标)HAJ2017127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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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2956 更新时间:2017/11/23 16:46:1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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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HAJ2017127中标公示?xml:namespace> | 红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邀请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中心备案编号:HAJ2017127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于2017年10月30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1月23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7年11月2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实验中学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阮成鹏、肖朝霖、陈建家、徐德新、黄晓华 2、招标控制价:¥399944.56元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建造师 | 第一名 | 湖北金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62572.98 | 30 | 合格 | 黄忠明 | 第二名 | 湖北安诚建筑有限公司 | 362798.74 | 30 | 合格 | 夏盛文 | 第三名 | 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2980.26 | 30 | 合格 | 阮建刚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红安县实验中学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北门岗东村62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3872042450 2、招标代理: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培城路 联系人:姜爽 电 话:1340999061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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