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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油厂剩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4647 更新时间:2014/9/9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油厂剩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资局委托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红安县油厂剩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9月9日至 2014年9月28日到湖北省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4年9月29至2014年10月11日提交书面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单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4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起止时间定于2014年9月29日上午10:00至2014年10月13日10:00,接受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报价地点在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说明:如10月11日10:00挂牌期满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组织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自10月20日起按照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七、本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发布,自公告之日起该标的接受投资人考察和踏勘,欢迎来电联系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13-5168198 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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