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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东风大社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4665 更新时间:2014/11/28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东风大社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红安县东风大社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1月28日至 2014年12月17日到湖北省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4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26日提交书面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单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4年12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起止时间定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10:00至2014年12月29日10:00,接受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报价地点在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本地块内涉及部分房屋还建任务,有意竞买者除提交竞买保证金外,同时还需交纳还建履约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按约定优先建设还建房,还建履约保证金由县政府按约定时间节点及时返还。 七、挂牌组织方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不承担“三通一平”建设费用。 八、本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13-5168198 红安县筹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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