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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014建071-073号)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625 更新时间:2014/5/14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建红安县201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己由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环保厅(鄂财建发【2013】241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环保厅(鄂财建发【2013】253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红安县201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内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污管网安装和清洁美化村庄 2、项目建设施工地点:红安县3个行政村 3、标段划分: 第一标:七里坪镇付家坳村 (2014建071号) 第二标:火连畈茶场高河村(2014建072号) 第三标:城关镇铁山村(2014建073号) 4、工程总投资:约90万元 5、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50天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或环保工程专业工程师; (5)五大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6)具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所承包单项工程的总投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有能力赔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已中一个标段,则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权,并对此作出承诺;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分三个标段,分别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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