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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红安县国税局城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HAJ2017074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500 更新时间:2017/7/21 8:37:31 【字体: 】【关闭窗口

 黄冈市红安县国税局城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编号:HAJ2017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红安县国税局城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国税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通知书》(鄂国税基批字【2016】12号)和《湖北省国税局基建项目开工审批通知书》(鄂国税基开字【2017】2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红安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省红安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关镇私营经济小区路红安县国税局城关税务分局院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325 方米

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黄冈市红安县国家税务局城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涵盖内容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9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   合格   

2.5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8 月 

    2.6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黄冈市红安县国家税务局城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涵盖内容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一个标段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企业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报名开始之日前二年内(20157月至今)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通报;

3.1.5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办法》,投标人不得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分值达到12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2.1具备  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2.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 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7 721日至  2017   7 27  16  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成功后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4.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    18  16  . 保证金金额¥9000,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咨询电0713-51645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8  21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本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公布招标控制价,宣布固定下浮系数并现场抽取浮动下浮系数。

5.4开标时间为2017   21   00  

   开标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红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湖北省红安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    址:红安县培城路

人:李主任                             人:姜爽

   话:13995935567                           话:134099906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址: 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话:  0713-5256733 

 

  201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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