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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14建081号 二次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476 更新时间:2014/6/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4建081号 二次公告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安县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维修改造项目经红发改社会【2014】165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县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维修改造项目 2、施工地点:红安县七里坪镇许葛楼村 3、计划投资:约260万元 4、质量要求和工期:达到省文物初验合格标准,工期150天 5、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45平方米,修缮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及陈列布展等。恢复中幢殿及左右廊庑182.3平方米。新建1.6公里通村公路。新建30米长游步道、60米长排水沟、20米长块石护坡。绿化200平方米。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国家文物局颁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项目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6月3日起至2014年6月9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B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C证及上岗证)、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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