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xml:namespace> 采购人 | 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安县金鸡产业扶贫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25520万元 | 联系人 | 刘学红 | 联系方式 | 13508651037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 | 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创业大厦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红安县金鸡产业扶贫工程项目总投资25520万元,总用地面积570.45亩,其中:流转土地面积497.07亩,新征建设用地73.38亩,总建筑面积6.73万平方米,其中:存栏60万只标准化青年鸡养殖小区总建筑面积1.74万平方米,存栏180万只标准化蛋鸡养殖小区总建筑面积3.6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屠宰场、饲料加工厂及沼气发电厂等工程,并完成厂区内沼液池、道路、绿化、供排水、供配电、消防及厂区外道路、配电线路、给水管网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5000万枚合格包装鸡蛋、218万只绿色母鸡、9.7万吨饲料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拟由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向各征收单位和建设单位支付购买资金。统筹负责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根据红安县委、县政府联合文件《红安县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试行)》(红发[2015]7号)相关内容,为加快推进红安县扶贫项目,为方便政府扶贫工作的沟通,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决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此项目。拟由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向各征收单位和建设单位支付购买资金。 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熟悉红安县扶贫项目,具有项目管理和筹集建设经验,为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红安县金鸡产业扶贫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约25520万元,该项目属于重大扶贫项目,拟承接主体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红安县人民政府下设的国有企业,具有承担政府项目职能,相关融资能力,并在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准备、方案制定、资金筹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项目前期各个环节均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扶贫的社会稳定性和资金的安全性,按时完成扶贫工作,结合项目周期长、投资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拟由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责任主体是为了保障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鉴于该项目无法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管理,为保障扶贫受益者的切身利益,此项目由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比较合适。 2、根据该项目资料,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文件的规定,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符合银行融资要求的国有企业,符合该项目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熟悉红安县扶贫项目基本情况,能够提供扶贫项目所需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二十七条的规定。 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评审组论证,一致认定拟承接主体不具备竞争性,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选择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红安县金鸡产业扶贫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郑军 红安县物价局注册价格鉴证师 耿凌静 红安县公路管理局 高级经济师 陈安银 红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高级会计师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25520万元(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谈判时充分协商确定)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询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 9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0713-5285600 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电 话: 0713-5256733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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