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yright © 2011 -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06069号 公安备案号:11010102002019
- 技术支持:红安江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红安县地方税务局拟建一分局、二分局、征收局及稽查局维修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2014建103-106号)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763 更新时间:2014/6/16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地方税务局拟建一分局、二分局、征收局及稽查局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文件批准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本次邀请招标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红安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2014建103号) 二标段:红安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维修改造工程(2014建104号) 三标段:红安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局维修改造工程(2014建105号) 四标段:红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维修改造工程(2014建106号) 2、施工地点:红安县城区 3、工程总投资:每个标段约28万元,政府性投资。质量要求:合格,工期30天。 二、 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分四个标段,分别取第一名中标。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请各邀请单位持红安县地方税务局邀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C证及上岗证)、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于公告之日2014年6月16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下午16:00时止报名(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外地施工单位须提供原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注册登记备案。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地方税务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