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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二次招标)HAC2016137A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4926 更新时间:2016/12/21 8:35:1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 中心编号:HAC2016137A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HBCZ-16171459-161601 /01、08 2、项目名称: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二次招标) 3、采购内容: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及财产保险服务协议供货商
4、服务期限:二年(2017年至2018年)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具备投标项目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3)公务车辆及财产保险服务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保险经营机构在红安设立的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不参加投标;(凡是政府采购协议保险公司的规定业务,保险经纪公司均可按规定代理)。 4)供应商必须在红安县境内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采 购 人: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 联 系 人:曾主任 电 话:13636115777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 系 人:高玉玲、高卫星、赵安林 电 话:15827585673 / 0713-5279881 监管部门: 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红安县政采中心网(网址:http://haggzyjy.com/) 2016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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