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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5年度五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5626 更新时间:2016/12/15 9:36:2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2015年度五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xml:namespace>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安县2015年度五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黄土资函【2015】45号文和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红安县2015年度五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红安县永佳河镇李家湾、八里湾镇陡山村、高桥镇吴家大湾、上新集镇石古岭村、太平桥镇高峰山村、七里坪镇等村。 3、本项目拟划分5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红安县永佳河镇李家湾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规模:666.67公顷,监理服务费为40.57万元; 二标段:红安县八里湾镇陡山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规模:533.33公顷,监理服务费为33.62万元; 三标段:红安县高桥镇吴家大湾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规模:800公顷,监理服务费为47.76万元; 四标段:红安县上新集镇石古岭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规模:866.67公顷,监理服务费为51.67万元; 五标段:红安县太平桥镇高峰山等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规模:800公顷,监理服务费为47.91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实际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2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质量目标: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BD42/T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D42/T564-2009)的要求; 7、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监理单位;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拟派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系统中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个(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员),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在湖北省内其他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中任职; 4、投标人本项目拟派工程监理总人数(含总监)不得少于5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均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证书、省国土资源厅培训合格证,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6年10月-12月)中任何一个月或上一年度(2015年)的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各证书、证明原件; 5、投标人须2011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监理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报名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全部视为不合格; 7、本项目需对拟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人员进行省厅网上备案系统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人员经省厅网上备案系统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省厅备案系统中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8、按《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本项目监理实行异地监理方式,同县内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9、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及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定标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采取先报名(不分标段)、开标时进行资格后审、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式进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 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元)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编号,以便查对核实。本项目中心编号:HAC2016148。 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的,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上午09 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此编号为各投标人在本场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 5.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明或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5.4开标时间为2017年 1月12日上午09 时00分。开标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http://www.hbgtzzb.org)、黄冈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hggtzy.gov.cn)、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aggzyjy.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713-52816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713-4790999 九、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话: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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