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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红安县城区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14建138-143号)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019 更新时间:2014/7/28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城区路灯改造工程,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县城区路灯改造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县城区 3、投资总额:约1200 万元;质量目标:合格;工期:60天。 4、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分六个标段,一标段城南大道三桥东,约200万元;二标段城南大道三桥西,约210万元;三标段发展大道东段,约180万元;四标段发展大道西段,约180万元;五标段红坪大道及将军大道,约180万元;六标段红金龙大道、金沙大道、陵园大道及园艺大道,约245万元。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的企业;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取前六名中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7月28日起至2014年8月1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备案。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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