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中标结果公示 >> 正文
红安县七里坪镇方院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8#楼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HAJ2016099中标公示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792 更新时间:2016/10/10 10:54:36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七里坪镇方院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8#楼主体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中心备案编号:HAJ2016099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七里坪镇方院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8#楼主体工程(招标编号:HBCZ-1617901-161147)于201695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6109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1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彭新林、阮安平、占常达、陈志祥、李幼萱

2、招标控制价:¥6203961.77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

建造师

第一名

湖北金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281887.49

150

合格

夏一山

第二名

湖北红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282698.40

150

合格

  

第三名

湖北全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283481.18

150

合格

程乐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1010日至20161012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人: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      

    址:红安县七里坪镇

人:乐向东              

    话:13995903518

 

2、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9

人:高玉玲                                   

    话:158275856730713-527988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

    话:0713-5256733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