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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拟建示范路建设工程(红金龙大道立面改造)招标公告(2014建0171号)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00 更新时间:2014/9/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拟建示范路建设工程(红金龙大道立面改造),已经由中共红安县委办公室红办文[2014]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示范路建设工程(红金龙大道立面改造)

2、施工地点:红安县红金龙大道(金沙大酒店至广播电视局)

3、投资总额:约600万元

4、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120天.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具有主项房屋建筑施工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以上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9月2日起至2014年9月9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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