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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HAJ2016084中标公示 | |||||||||||||||||||||||||||||||||||||||||||||||||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591 更新时间:2016/9/7 15:26:3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HAJ2016084 一、招标概况 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于2016年8月1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6年9月7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年9月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红安县分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招标控制价 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一标段招标控制价:972637.81元 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828888.86元 三、评标结果 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一标段
觅儿支局综合楼及仓储配送中心工程二标段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0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红安县分公司 联系人:胡永东 电 话:18972710336 2、招标代理: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红林 电 话:13581276958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话: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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