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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小型建筑工程预选监理公司遴选(二次公告)HAC2016077A中标公示 | |||||||||||||||||||||||||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863 更新时间:2016/7/15 10:58:04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小型建筑工程预选监理公司遴选(二次公告)评审结果公示?xml:namespace> 中心备案编号:HAC2016077A 一、项目概况 红安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小型建筑工程预选监理公司遴选(二次公告)(项目编号:HBCZ-1617442-160701)于2016年7月5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遴选公告,2016年7月14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遴选,并于2016年7月14日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选结果意见表,红安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二、评审结果 1、评委名单:肖朝霖、邱飒、刘春华、高春英、阮成鹏 2、一包合格中选单位如下:
3、二包合格中选单位如下: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红安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 联 系 人: 顾总 电 话:13593666777 2、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9楼 联 系 人:高卫星 电 话:18986205159、0713-527988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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