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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八角庙等5座水厂工程第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48 更新时间:2014/9/2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八角庙等5座水厂工程第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安县八角庙等5座水厂工程已由黄发改审批[2014]88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计划已由鄂发改投资 [2014]288号文下达招标人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第6标段(HAWZSC/CG2014/C1): 给水管材及管件采购。

计划工期:管材及管件供货工期为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第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以上,非人民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

(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具有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

(4)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

(6)投标人是满足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

3.2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获取网员证。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的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投标单位派代表于2014年9月23日2014年9月28日(节假日星期六放假)星期天上班每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红坪大道12号

联 系 人:金四永

电    话:135975458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刘英、伍芬华

电    话:027-87251252、027-87251231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开户银行:中行梅苑支行

账    号:567757523915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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