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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永佳河人民法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HAJ2016034中标公示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482 更新时间:2016/4/19 9:32:46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永佳河人民法庭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CZ-1617170-160248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永佳河人民法庭工程施工于2016322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6418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4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人民法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彭新林、胡宝菊、占常达、阮安平、梁新宇

2、招标控制价:¥1169640.13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第一名

红安县明珠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974990.44

150

合格

肖万德

第二名

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82259.93

150

合格

吴茂波

第三名

湖北安诚建筑有限公司

978625.18

150

合格

袁绪刚

第三名

湖北中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78625.18

150

合格

陈展鹏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419日至201642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人:红安县人民法院        

    址:红安县城关镇                    

人:梁新宇             

    话:13607253036   

 

2、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9

人:高玉玲                                   

    话:158275856730713-527988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

    话:0713-525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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