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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卷烟厂新建动力中心设施用房工程和动力中心改造项目燃油系统基础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HAJ2016026中标公示 | |||||||||||||||||||||||||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574 更新时间:2016/3/28 15:45:3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卷烟厂新建动力中心设施用房工程和动力中心改造项目燃油系统基础及安装施工评标结果公示?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HBCZ-1516528-160102 一、招标概况 红安卷烟厂新建动力中心设施用房工程和动力中心改造项目燃油系统基础及安装施工于2016年2月24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6年3月28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年3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胡宝菊、郑长青、陈志祥、李刚、陈宝国 2、招标控制价:¥6374537.59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特1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13508651392 2、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9楼 联系人:曹志强 电 话:02787816666-8912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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