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中标结果公示 >> 正文
红安县思源广厦1-2号楼、怡馨花园7-17号楼2015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三次招标公告HAJ2015165B中标公示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491 更新时间:2016/2/3 8:41:3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思源广厦12号楼、怡馨花园717号楼2015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CZ-1517624-150957

 

 

一、招标概况

红安县思源广厦12号楼、怡馨花园717号楼2015公租房项目施工监理(三次招标)201617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622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2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张胜利、陈志祥、肖朝霖、陈宝国、李文权

2、投标最高限价:553500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项目总监

第一名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369000.00

游国平

第二名

湖北中南成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32100.00

陈凯

第三名

武汉市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42800.00

颜志刚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23日至20162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采人: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址:红安县城南大道  

人:李主任                 

    话:15997350518     

 

2、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平安财富中心B7-9

人:高卫星

    话:189862051590713-527988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

电话:0713-5256733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