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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永佳河镇人民政府所属原民政储金会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HAG2016004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5274 更新时间:2016/1/14 10:19:48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永佳河镇人民政府所属原民政储金会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HAG2016004

 

根据财政部第35号、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安县财政局的委托对红安县永佳河镇人民政府所属原民政储金会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现有红安县永佳河镇人民政府所属原民政储金会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77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759.85平方米,经湖北银厦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银厦评报字[2015]HA056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为1195000元,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起始价(底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1195000.00元)。要求只能标的物现状进行转让,产权过户等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二、转让方式:本次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挂牌转让按照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每次报价最少加价1%.

四、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办理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120日下午1600时止,过期不予受理(以银行实际到帐为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

  号:17637201040008570

收款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16114日起至2016120日下午16:00时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产权挂牌时间:2016122日上午930

 报名咨询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财政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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