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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HAJ2015197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4166 更新时间:2015/11/25 10:09:34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中心编号:HAJ20151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HBCZ-1517745-151143) 已由 鄂财建发[2014]22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内容。 2.3 本招标项目控制价: 164.6567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 合格 2.5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12.28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内容。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1个标段 2.8 其他:本批次共有:红安县天台山风景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红安县七里坪檀树岗村一组和贡家河村四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二个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报名,如发现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投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外省企业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资质备案; 2、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企业无亏损;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报名开始之日前二年内(2013年11月至今)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通报(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材料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含临时)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及备案证(外省企业)或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证明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5年11 月25日至 2015 年 12 月1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保证金金额¥32000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编号:HAJ2015197。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1 日15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宣布固定下浮系数并现场抽取浮动下浮系数。 5.4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1 日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号 邮 编: 438400 联 系 人: 田红娟 电 话: 1388643628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银行大厦B座7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高玉玲、高卫星、赵安林 电 话: 15827585673 / 0713-527988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http://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562557524480 8.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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