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 正文
红安县“全面薄改”学生饮水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4591 更新时间:2015/11/18 16:51:51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全面薄改”学生饮水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中心备案编号:HAC2015092

依据湖北省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要求,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安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饮水设备和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一、项目名称:红安县“全面薄改”学生饮水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HACG2015A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22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校园直饮水设备一批:一开一温143台,两温265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

7、投标人必须是直饮水设备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8、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中国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且所投产品具有3C认证;

9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于20151119日至20151125日下午400时止(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50000.00)元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备案编号:HAC2015092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费,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5121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招标单位联系方式:红安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址:红安县红坪大道9

联系人:耿主任     电话:13607253369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

联系人:女士    电话:18071810855   传真:0713-8669680

  址:www.bdzb.com.cn       邮箱:hbbdzb@163.com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       电话:0713-5256733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一)红安县政采中心网:http://haggzyjy.com/

(二)湖北保都招标网:http://www.bdzb.com.cn/

十三、异议和质疑
已报名的响应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文件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和质

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在接到异议和质疑后将在咨询有关专家后对此作出合理修改。在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投标人所提出的异议的质疑。

 

20151119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