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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定点羁押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HAC2015077A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869 更新时间:2015/11/6 8:53:44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定点羁押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中心编号:HAC2015077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定点羁押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HBCZ-1517697-151076) 已由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批准,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关镇 2.2 建设规模:定点羁押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定点羁押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3 总投资额:人民币 78万元 2.4 质量目标: 合格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12.16 2.6 招标范围: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定点羁押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一个标段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企业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报名开始之日前二年内(2013年11月至今)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通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叁 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5 年11 月6 日至 2015 年 11 月12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保证金金额¥15,000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编号:HAC2015077A。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项目经理,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宣布固定下浮系数并现场抽取浮动下浮系数。 5.4开标时间为 2015 年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红安县城关镇 地址: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 编: 43840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 系 人: 高玉玲、高卫星、赵安林 电 话: 13807252155 电 话: 15827585673 / 0713-52798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ylqaz@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562557524480 8.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2015 年 11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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