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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华家河镇金家湾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补充公告
所属栏目:【补充公告】 点击数:4226 更新时间:2015/10/21 17:05:34 【字体: 】【关闭窗口

附件:补充公告.doc


红安县华家河镇金家湾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红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红安县华家河镇金家湾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于20151019日在红安县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为:20151019日 08:00时至20151023日 16:00 时,变更为:2015101908:00时至2015102716:00时止。

2、1)招标公告第五款第5条“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更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2015年11月12日16:00时前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2条“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更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2015年11月12日16:00时前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节 投标文件第(十八)投标保证金4条第(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更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2015年11月12日16:00时前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报名时间不变。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4、因项目招标没有实质性更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13469995155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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