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yright © 2011 -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06069号 公安备案号:11010102002019
- 技术支持:红安江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红安县华家河镇金家湾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5400 更新时间:2015/10/19 8:32:3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华家河镇金家湾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中心备案编号:HAJ2015172 一、招标条件 红安县华家河镇金家湾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土资函【201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鄂财建发【2015】90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属土地整治项目,总面积约 646.67公顷,项目总投资约236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1853.09万元,设备购置费约36.85万元,共分为二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内容; 2、建设地点:红安县华家河镇、火连畈茶场;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等补充文件所涵盖的范围。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村庄整治、其它工程等; 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合格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是在2013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5年8月-2015年10月)任何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2014年)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13、2014年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为2013年后成立的公司则只需提供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11、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落款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12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12、根据《省国土整治局关于规范土地整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整函[2014]2号文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需对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进行省厅网上备案系统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经省厅网上备案系统比对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或岗位不对应的或在湖北省内有其他国土整治在建项目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在湖北省内其他在建未完工土地整治项目中同时任职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省厅备案系统中对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13、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 “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五大员”进场,并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十五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 每月不少于二十二日。 14、凡参加“红安县二程镇雨台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红安县太平桥镇太平桥等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红安县华家河镇熊河村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投标的中标候选人及中标备选人均不能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定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采取先报名(不分标段)、开标时进行摇号入围、资格后审、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五、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0月 19日至2015年10月 23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保证金金额¥180000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备案编号:HAJ2015172。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标文件按成本每套售价800元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13日上午 9 时 30 分(本日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2、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须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此编号为各投标人在本场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黄冈市国土资源局网、红安县国土资源局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招标人(盖章):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13-5281635 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3469995155 监督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5256733 2015 年10月 19日 |
|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