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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HAJ2015111A中标公示 | |||||||||||||||||
所属栏目:【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数:3042 更新时间:2015/10/15 18:41:4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二次公告)?xml:namespace>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CZ-1517449-150679 一、招标概况 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二次公告)于2015年9月10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10月15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5年10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投标最高限价:331500.00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红安县城南大道 联系人: 李主任 电 话: 13971740998 2、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银行大厦B座7-9楼 联系人:高卫星 电 话:18986205159、0713-527988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话:0713-525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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