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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09—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和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苗木定点采购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437 更新时间:2010/12/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2009—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和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苗木定点采购

招  标  公 告

根据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2009—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和2010年度退耕还林项目的建设任务,规范项目建设苗木采购渠道,确保苗木质量,红安县林业局拟决定对我县2009—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和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苗木采购实行公开招标。

一、适用范围:2009—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造林项目、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造林。

二、招标内容: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益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造林苗木。苗木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具体品种和数量如下(单位:万株)

品种

板栗

播种苗

湿地松

杨树

青茶

数量

175

120

15

1000

规格

苗高70cm

地茎0.7cm

苗高15cm

地茎0.3cm

苗高380cm

地茎3cm

苗高15cm

 

 

三、投标单位或个人资格:1、有固定的育苗场所。2、有专业的育苗技术人员。3、必须具有苗木的“三证一签”,即: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和苗木产地标签。

四、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9日下午16:3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和苗木产地标签。

五、法律效力:本次招标均构成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

六、费用:投标单位或个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本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报名地址: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林业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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