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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红土资告字[2015] 16号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4503 更新时间:2015/9/22 9:40:37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土资告字[2015] 16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出让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01

红安经济

开发区

10872

工业

1.0-1.5

40%-60%

15%

50

35

105

02

红安经济

开发区

38287

工业

1.0-1.5

40%-60%

15%

50

110

368

03

红安经济

开发区

51024

科教

0.8

25%

40%

50

360

1197

04

红安经济

开发区

16844

工业

1.0-1.5

40%-60%

15%

50

50

162

05

红安经济

开发区

24107

工业

1.0-1.5

40%-60%

15%

50

70

232

06

红安经济

开发区

53982

工业

1.0-1.5

40%-60%

15%

50

160

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预告时间2015      921日至20151012日。挂牌出让文件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申请人于10128时至2015102111时,到金沙大道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51021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51021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

201510122015102310时。

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地只作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07135281627    15807259918

人:袁鹏程   李侵哗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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