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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HAJ2015111A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628 更新时间:2015/9/10 9:53:15 【字体: 】【关闭窗口

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中心编号:HAJ2015111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HBCZ-1517449-150679)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老城区道路、金沙湖上坝道路、朝阳路道路、杏花大道道路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2.2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关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工程概算约221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为:老城区道路改造(北门岗路、小北街、胜利街西段)项目、金沙河上坝道路改扩建工程(土黄司段)项目、朝阳路丰安居民区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杏花大道中段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共四个项目。施工监理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管网、供水管网、路灯照明、弱电管沟、行道树及绿化带绿化等,具体涵盖以上四个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2.5委托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监理方案均以老城区道路改造(北门岗路、小北街、胜利街西段)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其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各自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具体实施监理业务。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控制价: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上述四个项目工程概算总额的1.5%,各投标单位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且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应适当下浮,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201291日至201591日至少完成一个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取得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3.5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5.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5.3 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910日至2015916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备案编号:HAJ2015111A

5.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1015 0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参照上述文件要求,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及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与,项目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6.2开标时间为2015 101500 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红安县城南大道    

    编:  438400                   

人:   李主任                  

    话:   139717409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座7

    编:430071               

人:高卫星、赵安林、高玉玲   

    话:  18986205159        

    址:http://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号:56255752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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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   

    话:  0713-525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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