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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倒水河流域九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HAJ2015078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796 更新时间:2015/8/21 15:29:2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xml:namespace> 红安县倒水河流域九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中心编号:HAJ2015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倒水河流域九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BCZ-1517493-150750)已由红安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安县倒水河流域九乡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共建设16个生活垃圾中转站,每个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筑面积为296.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749.2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建筑工程208.47 ㎡(压实车间及附属192.68㎡、门卫管理及配电工具室15.79㎡),配套建筑88.36㎡(工程办公用房(含食堂及住宿)81.32㎡、厕所7.04㎡),其它附属建筑工程:道路及硬化(含停车场)116.00㎡、绿化带等设施174.00㎡、围墙(含大门)104.00 m。消防等附属设施一套。 2.3 总投资额:土建及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 1408万元(含压缩垃圾设备576万元)。 2.4 质量目标: 合格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9.25 2.6 招标范围:红安县倒水河流域九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一个标段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类似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企业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报名开始之日前二年内(2013年8月至今)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通报; 3.1.5开标时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工程项目严格按政府要求施实,严格标后监管落实项目经理每日签到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5年 8 月21 日至 2015 年 8 月28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保证金金额¥280,000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备案编号:HAJ2015078。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如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9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本项目开标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项目经理,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宣布固定下浮系数并现场抽取浮动下浮系数。 5.4开标时间为 2015 年9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 地址: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B座7楼 邮 编: 438400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 李述龙 联系人: 高玉玲 电 话: 0713-5256918 电 话: 15827585673 /0713-52798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ylqaz@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56255752448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2015 年 8 月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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