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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655 更新时间:2015/7/22 8:18:46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中心备案编号:HAJ2015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鄂水利复[2015]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计划已下达,招标人为红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HAJ2015103-1):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南片区建设任务,涉及城关镇的上店村、红华村、铁山村、长渠村、中徐家、张家畈、四马山村、徐家村、周家冲村等9个村和高桥镇的何家湾、熊家畈2个村土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高桥镇的何家湾、熊家畈2个村为喷微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5座,拦河坝5座,塘堰整治10座,渠道衬砌近37公里,喷灌近3000亩。

2标段(HAJ2015103-2):红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北片区建设任务,涉及城关镇的梅潮村、松林村、竹林村、李态村、陈升庙、黄魏家、易杨家、王贵轩等8个村土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5座,拦河坝5座,塘堰整治10座,渠道衬砌近43公里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091(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三年(20127月~20157月,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须承接过小农水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7222015728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备案编号:第一标段:HAJ2015103-1,第二标段:HAJ2015103-2

4.5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8190930分,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朝阳

    话:13636096574

    址:红安县金沙河水库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

   编:430070

联 系 人:刘英、伍芬华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址:www.hb-ts.com

    2015年 7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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