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yright © 2011 -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06069号 公安备案号:11010102002019
- 技术支持:红安江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采购邀请招标2015成套采081101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4843 更新时间:2015/7/14 10:01:49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xml:namespace> (中心备案号:2015成套采081101) 经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
6、采购内容:查询室及查询机房改造、侦查平台硬件采购。 具体清单、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须提供招标人的邀请函(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接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应在公告规定购买文件的时间内购买,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应及时告诉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贰仟元(¥:12000.00 元)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号:2015成套采0081101,以便查对核实。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营业室 账号:1763 7201 04000 8570 收款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购买文件时间:2012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 4、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公司红安办事处; 5、招标文件每标包300 元,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 五、 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厅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黄冈市红安县红坪大道 联 系 人:王波 电 话:13807252155 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湖北银行大厦B座7-9楼 联 系 人:高玉玲、高卫星、赵安林 电 话:15827585673 /0713-5279881 八、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监管部门: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九、 信息发布媒体红安县政采中心网(网址:http://haggzyjy.com/) 2015年7月14日 |
|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