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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 |
所属栏目:【补充公告】 点击数:3791 更新时间:2015/7/2 17:16:42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附件:答疑书2.doc 关于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 答疑书(002) 致: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各投标人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QS-0710)进行公开招标。 一、答疑: 1.
静电防尘黑板需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经调查业界有该检测报告的厂家只有3家,且黑板是录播系统附属设备,没有必要要求一定提供测试报告。有控标嫌疑。 回复:投标人所投静电防尘黑板需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第二包录播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点评分程序及方法中,产品安全性及节能型中要求“一体化录播主机中作电压在≤36V得2分,否则不得分。单纯以设备在≤36V电压判断昌平安全性及节能型具有明显排他性。 回复:去掉 3.
本次招标第四包为270000而本次招标设备中心交换机,电脑,显示器。等一系列产品成本远远超过了本次的招标价格。 回复:此项目拦标价27万元,不作调整。 4.
本包段第四包电脑参数明显指定联系,而招标文件里面的参数有指定品牌网络交换机指定锐捷。 回复:此为推荐品牌,现改为:核心交换机推荐品牌改为:华为、H3C、锐捷,接入交换机推荐品牌改为:华为、H3C、锐捷、TP-Link 5.
本包段招标要求具有ISO+001、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2015年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这明显为项目设置门槛,排除了潜在投标人。 回复:该要求均为基础认证证书,并且满足该要求的均满足三家以上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设置门槛现象排除潜在投标人。 6.
关于招标文件第二包第七条第30条要求用12V安全用电。 回复:我公司已在上次答疑中已做出回复,请参照上次回复“文字改为 低功耗, 7.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7条关于专利证书要求过多的问题。 回复:我公司已在上次答疑中做出回复,请参照上次回复“软件著作权证书已删除”。 8. 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二包导播应用软件中要求ipad客户端导播功能必须在APPstore中下载。 回复:我公司已在上次答疑中做出回复,请参照上次回复“APPstore是个开放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其中下载APP没有排他性。” 8.
需要说明的问题:本项目的发布答疑截止时间已过,我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不接受各公司的质疑。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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